2月19日,三部委聯合發布新政,從2月22日起,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、營業稅優惠政策。 按照國家新政規定,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,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,減按1%的稅率征收契稅;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,減按1.5%的稅率征收契稅。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,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,減按1%的稅率征收契稅;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,減按2%的稅率征收契稅。其中,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,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。另外,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,全額征收營業稅;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(含2年)的住房對外銷售的,免征營業稅。 那么,新政稅率到底按什么時間算?23日,成都市地稅局給出標準答案: “對于新契稅優惠政策執行時間,凡是于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房地產交易契稅,符合新政規定稅收優惠條件的,均可享受優惠稅率。”此前有部分媒體報道“按照合同備案時間執行”是誤讀。 |